******有限公司2025年度快递运输投递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人 ******有限公司 对 ******有限公司2025年度快递运输投递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度快递运输投递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YCT-BX-20241023-ZHKFB-01
3. 采购内容:
比选内容 | 采购单位 | 项目总预算 |
快递运输投递服务 | ******有限公司 | 90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提供服务。
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证明;
(2)具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比选;
(5)在******有限公司历年快递运输投递服务采购项目中成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后,存在拒签采购合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gzbus.com)完成注册并报名所投标包,并通过平台审核获取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6.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供应商******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否则视同未完成报名。
(2)******集团集中采购平台(******)。
7.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请于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登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s://jc.gzbus.com)在所投标包上传响应文件盖章扫描版(PDF)、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车路边37号羊城通公司2楼,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递交时间截止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如响应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参选文件与上传的参选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
8. 比选会议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车路边37号羊城通公司2楼。所有响应文件同时启封,不得提前开启。
9. ******有限公司网站(************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0. 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公章)并按澄清或修改文件说明的方式回复至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内容。
1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特别说明
(1)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数量不设上下限。比选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符合比选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公开比选并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已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中,按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中选定。
(2)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车路边37号羊城通公司2楼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