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22-00770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成品油或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汽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桓仁县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桓仁满族自治县金盛·荣华上苑2号楼7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桓仁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立伟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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