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日处理3000吨粪水无害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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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日处理3000吨粪水无害化循环利用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6'11.776"、北纬:37°43'12.696"。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空地,新建两座堆粪场、一座调节池;并利用现有车间建设两条粪水处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粪水99万吨。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1.3万元,占总投资35.03%。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内道路、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设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直接用于泼洒抑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最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减振、隔音,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粪水处理及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封闭车间,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固体粪污腐熟发酵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洗涤+活性炭吸附 ”工艺处理后,由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实验室清洗器皿产生的废水和RO反渗透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确保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限值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得外排。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减振等措施,经车间阻隔、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标准。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瓶,废试剂瓶清洗干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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