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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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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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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曙区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2024NBHSWCS303 
项目名称:海曙区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0340
最高限价(元):5603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56034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①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②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2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政采贷),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2.3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2.3.1响应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响应文件制作:
2.4.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收件人:鲍亦蕾  联系方式:0574-******
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2.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7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亦蕾、丁雅文、杨诗雨、程雨倩、翁际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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