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项目(2024-2025)(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项目(2024-2025)(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金融城9号楼区域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3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1标段:250万元含税,2标段:300万元含税,3标段200万元含税
******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基建公共设施等零星维修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税)。
2.6本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本项目为三标段,投标人可报名三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2)二类和三类项目中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税)的工程施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1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零星维修工程(含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累积结算金额≥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零星维修工程(含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框架合同累积结算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零星维修工程(含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框架合同累积结算金额≥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零星维修(含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框架合同累积结算金额≥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7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子言
电话:025-******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管理中心纪检监督室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于萍******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