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已由******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2】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你乡镇申请自治区环保厅专项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杜家滩村:新建污水主管5705米,管材采用 HDPE克拉管,管径De225-De400;PE压力管道448 米,管径De110;入户预留排水管3150m,管径De160;配套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Φ1000共231座;挖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面包砖路面23000平方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15m3/h)1座;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m3/天)1座等。
2.2建设地点:位于灵武市崇兴镇杜家滩村
2.3计划工期:2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杜家滩村:新建污水主管5705米,管材采用 HDPE克拉管,管径De225-De400;PE压力管道448 米,管径De110;入户预留排水管3150m,管径De160;配套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Φ1000共231座;挖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面包砖路面23000平方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15m3/h)1座;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m3/天)1座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3-17 08:00至2023-3-24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灵武市崇兴镇 |
地 址: |
银川市中山北街北寺巷香榭林大厦3楼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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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保元 |
联 系 人: |
陈永存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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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