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更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4059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更新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12、13、18层
成交金额:陆拾捌万捌仟元整(688000元)
评审得分:84.0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砀山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更新项目 服务范围: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更新。 服务要求: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施行各类资源的资产清查方法、价格体系建设方法、价值量核算方法及数据库建设要求。 服务时间: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要求,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此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更新工作(如服务期有变动,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谭昊(组长)、周琳、刘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金额16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有限公司******居650号门面,联系电话:1******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范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孙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