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2024年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东北基地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在评审阶段,1家应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项目废标。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联系。
为顺利推进相关工作,现开展“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东北基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工作,按照国家及中心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满足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应答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东北基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NSCCG2024-072
(三)采购预算:52万元
二、项目采购范围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东北基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报名表后发送)。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等;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单位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供应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应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八、踏勘要求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以采购文件的踏勘时间为准。
地点: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五角枫路1号
联系人:邹丙臣
联系电话:******
届时请每家潜在应答商可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现场考察仅组织一次,潜在应答商错过现场考察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红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知兴东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