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财政局2024-2026年度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及业务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XHYS(ZC)-20245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120000.00/年;三年总预算为:360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年;三年总预算为:360000.00元
6.采购需求:对******财政局******财政局对企业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企业资本变动、重大资产转让、投资、债务、对外担保等事项专项审计的结果进行审核;3、对市属国有企业项目运营成本核算和对外投资风************财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3年,按照考核结果,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事务所执业证书;
(9)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 1 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11-19至2024-11-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 1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公告要求时间内,在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同时将《报名登记表》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即为登记成功。《报名登记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3.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供应商须登录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绑定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下载。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5.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系统使用问题咨询,请加入易能智招投标人咨询交流QQ 群(******7)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951-******。
6.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邓佳丽
地址:灵武市中兴街与裕民巷交叉口东北120米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丽娜
地址:银川市金风区通达北街45号院内原老干部楼
联系方式:0951-8512773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11-19